学生营养餐,亟待加强营养监督与指导

2024-02-19 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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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十多年来,在我国推广普及学生营养餐工作取得了较大成绩。由于这项工作最为科学、经济、有效的增进广大儿童青少年的生长发育和智力发展水平,以使自然而然的形成为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并引起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认识和足够重视。从而使我国学校营养午餐试点推广工作,正在由城市到农村,由沿海到内地得以不断延伸与发展。但是,延伸推进与发展的速度并不很快,尤其是近几年来的发展速度更较慢了一些。其原因在于学生不愿意吃和家长不接欢迎,还是学校、企业不存心搞营养午餐?

然而,缺乏对学生营养餐的营养监督与指导,从而使营养午餐不营养,恐怕是影响我营养餐发展速度的一个最为重要的因素。根据作者调查所见,目前在各地开展学校营养餐工作中,各有关部门的综合监管工作是只管食品卫生而不管午餐营养,学校领导担心的是食品卫生与安全,生产企业的主要管理重心放在食品卫生与安全,卫生、教育、工商等各有关相关管理部门只监管食品卫生与安全工作,以上各有关部门的上级主管行政部门领导更是突出强调食品卫生与安全,很少提及或从不提及学生营养问题,并且需要追求各种责任事故的也是食品卫生与安全方面的问题。又则,目前还没有一个学生营养餐监督与指导方面的部门,行使相应的学生营养餐营养供给量的监督与指导权限。因此,学校或企业即使是学生5元伙食费,仅仅吃到一、二元成本的菜谱,也无人监管或问津,并且在这其中渗透着许许多多的复杂因素。因此,目前我国一些地方的学生营养餐状况,并不是营养学专家教授期望看到的,学生家长希望孩子吃到的,社会各界欢迎的营养餐,而往往因食物单调和数量过少连吃饱也成个问题。当然,也有一些营养餐企业的不正当竞争,是给学生过多的荤菜以赢得市场。然而,对于这些食物营养供给量超过需要量的做法,也并不是名符其实的营养午餐,同时也即成为营造“小胖墩”的一个危险因素。

近十年来,伴随我国学生营养午餐工作呼之欲出了较多食品卫生与安全方面的文件、法规与标准,如卫生部的“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学生营养餐生产企业卫生规范(WS/103-1999)”、“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教育部和卫生部)”等,又如北京市还印发了“北京市学生营养午餐卫生审查管理办法”等“三个办法一个规范”。因此,目前大多教育部门会同卫生部门对学生营养餐生产企业的准入制,仅仅制订了食品卫生与安全方面的有关准入标准,卫生部门对学生营养午餐学校或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也就是食品卫生与安全工作。然而,在对学生营养餐的营养监督管理方面,仅仅见有卫生部于1998的卫生生业标准“学生营养午餐营养供给量”要求。并且根据作者了解,目前对营养供给量标准,还没有相关的卫生监督部门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营养餐生产企业大多仅仅用于作秀与摆设而已。由于在法规管理方面仅有卫生而没有营养,也即缺少了一支“尚方宝剑”,同时在实际中普遍重视卫生管理而忽视营养管理,以至使我国营养午餐质量上不起的一个相当重要因素,同时又使学校、学生与学生家长、社会各界心目中产生某些可以理解的不良反响,最终影响到我国学生营养餐稳步健康的可持续发展。

为此,根据我国各地学生营养餐发展现状,各有关管理部门应将亟待加强学生营养餐的监督与指导监管工作,应将从管理法规制订、管理体系确定、管理职能分工等进行有序科学管理,推进我国学生营养餐工作的稳步健康发展。卫生部应将会同国家有关部门,及时制定与颁发我国学生营养餐营养素供给方面的管理条例或管理办法,各地卫生监督与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必须承担起法规规定的相应工作职能。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将做好学生营养餐的宣传推广、技术指导与营养素检测评价工作,卫生监督部门要做好对学校和生产企业的预防性营养监督与颁发特殊许可证,定期不定时的做好经常性营养监督监测工作,并将有关营养监督监测资料定期向社会公布。教育部门和学校将应营养视作与食品卫生同等重要,列为学生营养餐生产企业准入制度的一个重要标准。教育部门还应经常与“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取得联系与勾通,及时了解与掌握生产企业的学生营养供给情况,并将作为年度工作考核评比和下学期营养餐准入与否的重要参考依据。

为强化营养监督与指导的有效性,各地的学生营养与健康促进会,要在切实做好学生营养知识宣传普及与营养餐的试点推广工作同时,还可成立学生营养餐方面社会监督组织,聘请有关营养与医学方面的权威学者为学生营养餐监督员,对学校和生产企业营养餐的每天实际营养供给情况进行监督,并将监督结果定期反馈相关部门。

总之,对我国现有的学生营养餐工作,卫生、教育、质监等各有关部门必须全面配合、齐抓共管,严加进行富有成效的营养监督与指导,才能使我国的学生营养餐“含金量”逐年提高,试点推广与普及工作稳步健康发展,同时也赢得学校师生、赢得学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普遍好评,并使学生真正吃到营养、吃出健康,促进他们更好地的生长发育与智力发展。